肖嘉树已经放下剧本,正戴着耳机看季冕主演的一部电影,发现正主儿来了,蹭地一下站起来,面红耳赤地道,“季哥早上好!”
“坐下吧,别紧张。”
季冕嗓音里带着笑。
肖嘉树正想问他吃早饭了没有,没吃便等会儿,自己已经让生活助理去买御膳轩的豪华早餐了,再过十分钟就能送到。没错,他今天之所以来得这么早,一是为了学习,二是为了跟季冕套套近乎,拉拉关系。身为新出炉的迷弟,他怎么能放过与偶像交流的机会?
但不等他开口,陈鹏新推搡着表情腼腆的林乐洋走过来,谄笑道,“季总,我们早餐买多了,您要不要跟我们一块儿吃?包子、饺子、馒头、花卷,什么都有。”
季冕微不可查地瞟了肖嘉树一眼,颔首道,“那就多谢了。”
“不用谢。您要是不嫌我碍事,以后我专门给您送早餐过来。”
陈鹏新是个会来事的,脸皮也厚,二话不说就往季冕身上粘。
林乐洋臊得要死,好半天才抬起头,低低喊了一声“季哥”。
“都是一个公司的,别那么生疏,坐下吃吧。”
季冕不忘招呼肖嘉树,“你吃早饭了吗?要不要来一点?”
肖嘉树好好的计划被打乱,心里别提多郁闷,扫了食品袋一眼,摇头道,“这是在片场外面买的早餐吧,面点怎么发黄了?季哥,外面的餐馆都不干净,要不……”
他话没说完,停好车的方坤走过来,嘲讽道,“片场几百个工作人员,天天都在外面买早餐也没见出什么事。正宗的面粉本来就是黄的,雪白的面粉都经过二次加工,没有老面粉健康。你们这些富二代就是事多,一点苦都受不了。季哥有一回去甘肃拍戏,连续半个多月没水洗澡,要换做是你,你不得发疯?”
他拿起一个肉包子塞进嘴里,含糊道,“好吃,我就爱这家的香菇肉包!”
陈鹏新大为舒坦,谄笑道,“坤哥您爱吃就多吃点。”
林乐洋偷偷瞟了季冕一眼,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主动把对方最爱吃的千层饼递过去。
拍戏要吃很多苦,这一点肖嘉树自然明白,见方坤当着季冕的面怀疑自己的职业素养,立刻拿起一个发黄的馒头吃起来。接近偶像的第一步——看他演的电影,第二步——吃他爱吃的东西。嗯,这样季哥总不会觉得自己矫情事多了吧?
他也不解释自己刚才无意冒犯,只是想请季哥吃早餐而已,低下头给生活助理发了一条微信,让对方把豪华早餐送给罗导和施廷衡几人就算完了。解释多了人家不但不领情,还以为你炫富,又是何必?
季冕瞥他一眼,温声道,“别发短信了,吃吧。”
“好嘞,谢谢季哥。”
肖嘉树嘴里啃着老面馒头,心里却乐淘淘的。
方坤忍不住怼他一句,“早餐是小陈买的,你谢季哥干嘛?”
“谢谢你啊小陈。”
肖嘉树也不生气,自然而然便转过头向陈鹏新道谢,表情依然乐淘淘的,末了低下头看电影,想着等人散了再与季哥搭讪。
陈鹏新心里嫌弃他,面上却笑得很客气。林乐洋瞥一眼他的手机,惊诧道,“你在看《乱世流离》?”
像肖嘉树这样的富二代怎么会看文艺片?他看得懂吗?
“是啊,季哥第一次获得影帝奖就是凭借这部电影,可好看了!”
肖嘉树晃了晃手机,脸上全是炫耀,仿佛季冕的成功也是他的成功,完全忘了正主儿就在对面。
林乐洋颔首赞同,心里却满是不屑:又一个借电影话题来巴结季哥的新人。他打死也不相信肖嘉树这种从小在国外长大的香蕉人能看懂民国时期的文艺片。那些家族兴衰,国家败亡,乱世流离,他真能理解?真能入眼甚至入心?
与林乐洋想法一致的人还有方坤。他似笑非笑地道:“那你说说这部电影哪个镜头拍得最好?”
肖嘉树一时之间说不清楚,干脆把影片倒回去,让方坤自己看,“我觉得这个镜头最好,孔荀的两个儿子都战死了,他收到噩耗的第二天照常起来喂鸡喂鸭、打扫屋子,扫到儿子空荡荡的房间时,他站在窗户边发愣,脸颊照着太阳,眼里却全是浑浊与空寂。这一幕我特别喜欢!”
但他不好意思说的是:每次重放这一段,他就会哭一次,心里酸涩得厉害,却偏偏说不清道不明。
这部电影方坤看过不下三次,却没有一次注意到这个镜头,不免呵呵笑起来。富二代就是富二代,什么都不懂还喜欢装逼。
林乐洋虽没有方坤表现得那么明显,心里却对肖嘉树的眼光表示怀疑。这个镜头在电影里一晃而过,莫说季哥,连导演都从未提及,可见它不过是一种情绪的渲染而已,没什么特别的。想到这里,他徐徐开口,“我最欣赏孔荀的妻子被日本人打死时他抱着尸体嚎啕大哭的片段。这一段把季哥对角色的掌控力和感染力表现得淋漓尽致,我看一遍哭一遍。”
话落他满怀期待地看向季冕,却发现季冕正直勾勾地盯着肖嘉树,眼里闪烁着亮光。